第38章 定局_摘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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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定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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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小祖宗,你到底还要磨蹭多久啊?”

  早上八点半,小如抓着锅铲风风火火地冲进次卧,满脸无奈地看着床上趴成大字型的少年。

  一室温柔的晨光中,明杨抱着他的派大星抱枕翻了个身,眉心微蹙,含糊不清地咕哝:“你好烦啊……”

  “到底是谁比较烦啊?”小如翻了个白眼,气鼓鼓地戳他的额头,“说要去基地看姐姐的是你,说要早点起床的也是你,结果呢?我一早上叫你多少次了?”

  明杨不自在地躲开她的手指,勉强把眼睛睁开一条缝,一贯清亮的少年音里夹杂着未褪的睡意,变得有些暗哑:“早餐做好了吗?”

  “好了好了。”小如低头帮他把放歪的拖鞋踢正,又伸手去拉他的胳膊,拔河似的把人拖起来,“快去洗脸刷牙,九点钟出发哦。”

  明杨慢腾腾地穿好鞋,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,睡衣下摆随着动作往上缩,露出一小截若隐若现的腹肌。

  他生得像极了明蔷,眉如墨画,目似点漆,还是天生的冷白皮,平时被衣服遮着的地方白得尤其醒目,小如看看那截雪白的好皮肤,再看看自己快晒成小麦色的手臂,十分郁闷地叹了口气。

  同样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,人和人的区别怎么就这么大呢?

  明杨伸完懒腰,脑子逐渐清醒过来,垂眸看着呆头呆脑的小如,嘴角翘了翘,又微微下拉:“九点出发?我姐她有空见我们?”

  小如回过神,拎着油汪汪的锅铲匆匆往外走:“她今天没去片场,请了假在酒店等我们。”说着又大声催促他,“你倒是快点啊!煎蛋凉了就不好吃了!”

  明杨一愣,缓步跟着她走出房间,转道去洗手间洗漱,一边挤牙膏一边明知故问:“换洗衣服……我要带吗?”

  “当然啦!”小如把电饭锅里温着的粥盛出来两碗,扯着嗓子喊,“所以你动作快点啊,等下收行李还要收半天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

  家里空间小,明蔷当初装修的时候就没买餐桌,所以吃饭都是在客厅吃,香喷喷的杂粮粥,两面金黄的煎蛋,还有小如妈妈友情提供的爽口小菜,明杨同学最喜欢的早餐配置,怎么都吃不腻。

  见他频频把筷子伸向自家的小黄瓜头腌菜,小如莫名生出一种满足感,笑眯眯地邀功:“好吃吧?我妈知道你喜欢吃这个,特意让我带来的。”

  明杨咽下嘴里的食物,轻咳一声,很诚实地点了点头:“嗯,替我谢谢阿姨。”

  小如得意地咧开嘴,露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:“替什么啊?你下次去吃饭当面谢她呗。”她咬了一口煎蛋,忽然想到了什么,眼睛一亮,“诶,你要是上J大的话,以后就能经常到我家吃饭了。”

  小如家是开文具店的,就在大学城附近,因着明蔷待小如不错,小如的父母对明杨也颇为喜爱,时不时就会让小如带他到家里吃饭。

  她一向是这样,想到什么说什么,明杨却被这几句话搅得心神不定,呆愣良久才轻轻地,郑重地“嗯”了一声,眼前飘满了粉红色的泡泡。

  可惜的是,这种温馨美好的气氛很快就被打破了。

  吃过早餐就开始收拾行李,小如负责叠衣服放衣服,明杨就负责给她添乱,一会儿说这件衣服太丑了不肯带,一会儿说鞋子要多带几双,闹得小如差点撂挑子不干了。

  好不容易收拾完,十九寸的行李箱已经塞得满满当当,明杨同学还不消停,非要把那个胖胖的派大星抱枕也带上。

  小如目瞪口呆地看着他,“啪”地甩了派大星一巴掌:“不许带,装不下了。”

  明杨横了她一眼,安抚地拍拍无辜挨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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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派大星,理直气壮地说:“没有它我睡不着。”

  小如憋半天也憋不出什么反驳的话,只好妥协,抬脚踢了踢行李箱:“你自己塞,塞得进去就带。”

  明杨二话不说,直接把人家刚给他放好的衣服鞋子都拿出来,给心爱的派大星腾位置,然后挑挑拣拣地重新收拾起来。

  小如在旁边冷眼看着,越看越生气,越看越觉得委屈,忍不住跑回客房找手机跟明蔷告状,结果一解锁就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。

  她呆呆捧着手机,只见微博推送拦里明晃晃地写着:齐朗深夜发博,疑似与编剧女友分手。

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  明蔷此人,若要用冠冕堂皇的说辞来描述,去年某本杂志的采访结语中恰好就有那么一句——以她的美貌,根本无需如此耀眼的才华,以她的才华,亦无需这般夺目的美貌。

  细数从业经历,她是活生生的成功典范,锦鲤本鲤:十八岁时混迹于名不见经传的接连大爆,两年后成功签约影视公司从事编剧工作,此后一路顺风顺水,名利双收,拿奖拿到手软,改剧本改到头秃,一时风头无两。

  纵观作品,从引发年轻人认清现实的电视剧《毕业生》到掀起怀旧风潮的八十年代青春剧《旧约》,从以穷游为主题的公路电影《疾驰》到加入科幻元素的文艺片《那年今日》,但凡明蔷执笔,无一不是叫好又叫座的华语佳作。

  然而,即使年纪轻轻就拥有这样的成就,编剧明蔷在大众眼中的形象依然光辉不到哪里去,甚至有些低级。

  因为她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既不是《毕业生》,也不是《疾驰》,而是绯闻。

  各种各样的,层出不穷的,绯闻。

  接到小如电话的时候,明蔷才刚刚睡醒,脑子还不太清楚,只听见小丫头在那边叽里咕噜地说了好长一段话,似乎提到了齐朗的名字。

  虽然搞不清前因后果,但能让小如这么着急,又跟齐朗有关,那肯定就是熟悉的配方,原来的味道,最新的绯闻。

  “哦,我知道了,我来处理……”明蔷困倦不已,懒懒地揉着眼睛,吐出遇到问题时惯用的三句台词,然后挂断了电话。

  天都亮了,沈万钧他们还没有消息传过来,问题应该不大。

  她这么想着,迷迷糊糊又合上眼皮,半梦半醒之间,猛然想起自己现在是有男朋友的人了,瞬间吓得睡意全无,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蹦起来。

  点开微博热搜榜,“齐朗玫瑰花”的话题赫然排在第二位,再往下一翻,居然还有“齐朗明蔷”和“明朗”两条关键词,这么高的热度,实在超出了明蔷的预想。

  她立刻点进热搜,看到齐朗那条“我的玫瑰花不见了”,目光呆滞了一秒,而后迅速退出微博,打开通讯录,拨通了排在第一的那个号码。

  “早啊,你起来啦?”楚赋深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,温柔里裹着惊讶,像一颗酒心巧克力。

  明蔷心里一松,轻声说:“你们开工了吗?我刚刚看到热搜了……”顿了顿,声音低下去,“对不起啊。”

  “为什么要道歉?”楚赋深疑惑地问。

  明蔷能想象到他说这句话时歪着头的可爱模样,一想,心就软得像海滩上温暖绵密的细沙:“我……怕你不高兴。”

  楚赋深安静了几秒,再开口的时候,语气里多了一种类似撒娇的感觉:“嗯……我是不高兴,很不高兴,但不是对你,讨人喜欢又不是你的错。”

  这么肉麻的话,亏他能说得出口,明蔷的脸一下子热起来,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手机壳的边缘,窘得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  就在这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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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外头的大门被敲响了,准确的说,是被砸响的,哐哐哐,一声接着一声,急躁得不管不顾。

  明蔷猜到来人是谁,虚着声向楚赋深汇报情况:“齐朗来了,你好好拍戏,我去跟他聊聊。”

  楚赋深“嗯”了一声,没有说“你不要见他”,也没有说“好好跟他说清楚”,而是柔声细语地嘱咐她:“别把话说重了。”

  这样的气定神闲,这样的游刃有余,明蔷简直佩服到心神俱舍,五体投地。

  他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她会动摇,哪怕门外那个人是齐朗,是她多年的知己,与她意气相投,同她把酒言欢,还对她抱有超出友情范畴太多的感情。

  因为他吃定了她,也绝对信任她,这种信任跟在一起的时间长短无关,更无需刻意去培养,只出自一颗真心。

  通话结束,砸门声还在继续,明蔷略一沉吟,先到洗手间刷了个牙,然后又洗了把脸,听着外头的响动慢慢缓和下来才去开门。

  门外果然是齐朗,今天片场没有他的戏,可他打扮得比戏里还要讲究:浅蓝色的枪驳领西装,腰线收得很好看,袖口绣着深一色的植物叶片,领带是爱马仕纪念款,头发也用发油拢得整整齐齐,光鲜得像一份待拆的礼物。

  他甚至还喷了香水,柑橘调的Dior古龙,清爽又飘逸,他最喜欢的一款香,只在重要的场合才用。

  饶是早有心理准备,明蔷还是小小地吃了一惊,隐隐有种不太妙的预感,事情好像比她想象的还要棘手。

  “先进来吧。”她若无其事地冲齐朗笑笑,同时侧身后退半步。

  齐朗深吸一口气,擦着她的肩膀默默走进去,从裤袋里摸出一个白色的绒面戒指盒,紧紧攥在手中,如同攥着自己最后的勇气。

  “咔哒”,门从背后关上了,齐朗倏然转身,在巨大的恐慌之中,在明蔷惊异的注视之下,单膝跪地,虔诚地举起那个小盒子。

  “明蔷,嫁给我吧。”

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  明蔷真的被吓到了,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,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齐朗,像看一个突然扑到自己面前哭闹的陌生小孩,不知道该作何反应。

  齐朗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缓缓打开手中的戒指盒,把那枚精挑细选的钻戒展露出来,珍而重之地捧到她眼前,像捧着一颗濒临破碎的心。

  “明蔷……”他轻唤她的名字,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两下,声音里满是惶然,“嫁给我,好不好?”

  一分钟,两分钟,或许更久,他举得手都酸了,明蔷终于上前一步,在他面前慢慢蹲下来,把敞开的盒盖轻轻合上,露出一个很僵硬的笑:“hey,这玩笑开得太大了吧?”

  齐朗一动不动地跪着,视线牢牢定格在她的脸上,寻不到半点感动,找不出一丝犹豫,只看到了深深的,深深的无奈。

  “啪”的一声,戒指盒脱手掉在地上,他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空了,失魂落魄地垂下眼睫,低声说:“对不起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明蔷,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留住你……”

  明蔷不忍心让他再跪下去,使了吃奶的力气把人拖起来:“好了好了,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,我们谈一下好不好?”

  一米八八的大个子乖得不像话,被她一路拖到沙发那边,规手矩脚地坐好,下眼睑湿湿的泛着红,一副欲哭的模样。

  明蔷想了想,依旧像以前那样挨着他坐下,两个人肩并着肩,静静的,不发一语,宛若学生时代的一对同桌,那么和谐又融洽,像一幅隽永美好的水彩画。

  但是,不管多么要好,多么不舍,放学的铃声还是会响起,他们还是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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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迎来毕业典礼,在校门口道一声再见,然后各奔东西。

  沉默了一会儿,明蔷先开口了,语气温柔而淡然:“齐朗,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?”

  齐朗窝着脖子点头,脸色被一身盛装衬得越发黯淡,像个弄丢了灰姑娘水晶鞋的王子:“OneNight的晚宴,那次的主题是‘无尽夏’,我们穿了情侣装。”

  同一个品牌的礼服,他挑了海洋蓝的正装,领带和口袋巾是细腻的乳白色,而她恰好穿了条乳白色的斜肩裙,配套的手包也恰好是他西装的颜色。

  太巧了。

  更巧的是,她还恰好长了一张他喜欢的脸,和一副对他胃口的明快性子,这么多的巧合凑在一起,谁能忍住不在意,不把它当做命中注定呢?

  所以,那场晚宴进入尾声的时候,他没有任何犹豫就奔着她去了,揣着一颗蠢蠢欲动的心,端着一脸玩世不恭的笑,他说:“明蔷是吧?听说你挺能喝啊,等会儿有空吗?”

  想到当时的情景,明蔷紧绷的神经也不由得松弛下来,抱着胳膊勾唇轻笑,笑过了,用一种很轻松的口吻抱怨道:“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个牌子,那天的衣服是刘烨给我挑的,并不是我自己的意思,你觉得那是缘分,可我只把它当做单纯的巧合。”

  齐朗吸吸鼻子,目光哀切地看着她,圆圆的狗狗要淌泪:“所以,每次我送你同一个牌子的礼服你都要回送别的礼物,你觉得无功不受禄,你不想欠我的。”

  明蔷一怔,抬手拍拍他的肩,像是安抚,又像是奖励:“你知道就好。”

  齐朗哽住了,他怎么可能不知道?他是那么的了解她,欣赏她,依赖她,几乎把她看做自己缺失的那根肋骨,看做世上的另一个自己。

  正因如此,他才做不到壮士断腕,才一定要苟延残喘。

  很突然地,他紧紧抱住了明蔷,把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全蹭在她头发上,声气哽咽地问:“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我吗?我们一直很合拍的,我们一直很好的,我觉得……我、我觉得再也遇不到像你这么合拍的人了。”

  明蔷直直撞上他坚硬的胸膛,撞得脸孔生疼,好半天才缓过来,手掌贴在他的胸口,感知到掌下强烈的心跳,低低地,充满歉意地说了一句“对不起”。

  齐朗拼命把脑袋往她颈窝里拱,像只难管的哈士奇,哼哧哼哧喘着粗气,语无伦次地嘟囔:“不……我舍不得你……太舍不得了,真的,我没办法,我好难受啊,楚赋深他比我帅,比我温柔,还他妈比我成熟,我怕你有了他就觉得我很差劲……我不想这样……”

  明蔷哭笑不得,知道思想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,就努力推开他的脑门,捧着那张颓废的俊脸揉啊揉:“你能说出他那么多优点就已经很成熟了,我没觉得你差劲啊,而且,就算我跟他在一起了,你还是我最好的朋友,以后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喝酒一起玩,对不对?”

  她最擅长的就是给这种心思单纯的人洗脑,在沈万钧那里都练熟了,可齐朗没沈导那么好忽悠,扁了扁嘴,还是难过得想哭:“我脑子好乱啊……怎么办?”

  明蔷说得口渴,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喝了半杯水,又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,继续循循善诱:“你知道吗?我们过去几年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这两个月多,因为我们生活在剧组,这个环境是很封闭的,你只有我一个熟人,所以才会那么黏我,等杀青以后,圈子扩大了,你要准备演唱会和接新戏,我也要写新剧本,我们还是可以过回原来的生活。”

  我只能陪你走过这孤单的一程,而不是漫长的一生。

  齐朗被她说懵了,抹了抹眼睛,将信将疑地看了她半晌,语气有些忐忑:“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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